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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在军中可以敷衍不在乎,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,必然得做足功夫,以前族中也有牧奴为人墩,鬼侯懂得。
子受微微摇头,越礼的事儿他可没少做,他一把拉起鬼侯,道:“堂堂七尺男儿,又为我大商侯爷,这是在做什么?”
一把扔开鬼侯之后,子受继续着自己的表演。
他将皇袍一脱,晃两下扬手卷起,扔给殷破败,露出贴身的毛衣毛裤。
形象上立时便差了几分,好在人长的帅,不管穿什么都帅,也就是特别帅和小帅的区别。
子受一手搭在马上,微微使力,便轻松上了马去。
实际上吧,他身材高大,就算穿着宽大的皇袍,上马也不是难事。
当然也不是说毛衣完全没起到作用,完全贴身又没有多余部分的毛衣,的确让乘骑方便了许多。
子受稳稳当当坐在马上,纵马疾驰他不行,上马下马轻轻松松,他居高临下道:“诸卿可是见到了?”
他走马慢巡四周,还特意往那几个贵族大爷的身边凑了凑,转悠了两三圈,才回到原地停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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