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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一笔无主之财 (10 / 11)_

        无主之银!

        因为,这笔银子都说是鄢懋卿的,可问题是人家鄢懋卿根本就不承认啊!

        就在昨天,已经有官兵解救了鄢懋卿,临安县令问及案情,鄢懋卿亲自写了字据,说自己只是搭乘这条船,根本不知道船上运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就是说:鄢懋卿压根儿就装傻!他很傻很天真,根本不知道这世界发生了什么!鄢懋卿不承认,那些船夫、随从就更不知道了!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

        这笔银子也不能按赃款没收归公,只能登记为无主之银。而当日又是朱墨带队去拿回来的,按照大明律法,他有权决定是上交?还是截流使用?

        这就好比一个地方官,忽然在辖区内得到了一批无主财货,只要不是国家专有的,他当然可以截流给地方使用。天下的无主之物,总不能说都是朝廷所有啊!世上根本没那个道理!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是普通百姓,那就是谁占谁得!而对于官员,那自然是在场最大的官儿有权处置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话语权完全在他朱墨手上。而他朱墨又明确告诉众官,这笔银子要用来赈灾。赈灾银啊,而江南官场是什么地儿?谁还没个比数?说是赈灾银,怎么又不卸运到江南藩库?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从昨天开始,官场上已经在悄悄流传一个说法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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