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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皇爷爷,这样不好,这样证券就失去金融属性了,会让买的人担心。”
“您不能把好处全都占了,只能占一头。”
老朱想了想,觉得大孙说得也有几分道理。
“那就一律拍卖,不管当天价格啥样都卖,能捞回来点是点!”
“皇爷爷,若是某人自身有十万两银子,又骗了十万两。其中十万两用来买了孙儿发行的商会证券,其中十万两被其花光了。”
“这样追讨起来,该如何界定?”
“毕竟钱这东西没有记号,谁知道他买证券的钱是自己的还是骗来的?”
“如果一味追讨的话,又会让人觉得证券没价值,影响到孙儿这边的销路。”
老朱听了这个问题,想了好一会儿才给出解决方案。
“那就按照时间吧。如果是诈骗之前购买的,就跟诈骗的银钱无关。若是诈骗之后购买,那就无条件追讨,所有财产全部抵账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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