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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真心英雄 (2 / 11)_

        李国强说,在最开始,这属于正常的工作状态,“不存在什么相信不相信,同情不同情。”但这样的举动仍令我感动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国强说,刘大军在拘留所里待了几个月,哪个警察都知道他“就是那个死不认罪的”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向看守鞠躬,不报自己的编号1969,不写思想汇报,不背“38条”(拘留所纪律)。

        别人为他开脱:“身体未恢复,记不起了”,他把头一昂:“我能记,我就是不背!背就要认罪、悔罪,我没犯罪!”

        李国强根据多年检察官的经验和智慧,凭直觉就觉得有些问题。亲叔侄俩,还加上儿子三人,他们怎么可能去实施这样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呢?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案子不但于情理不通,而且证据等于零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拘留所检察科,如果你不想干,这里无疑是个养老的好地方;如果你想干,工作繁重还很难出成绩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起来询问我的年轻检察官梅寒开玩笑说,每次院里评奖,老李的科里都只有工会发的牙膏、肥皂、毛巾。

        副检察长魏民(就是我为小舒护士妈妈翻案时见过的科长)说,最开始把老李调到那个科,正是因为他踏实,坐得住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次,李国强按照正常程序把我的申诉材料寄往了市高院,却始终没有回音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刘氏叔侄案的平反,李国强得到了来自区里副检察长魏民的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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