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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!
大变革的时代,神人、神话、神剧层出不穷,走马灯似的昙花一现。
单独交代一下朱克全的案子,历时两年。
这个案件有些天方夜谭,拍成电影的话,估计豆瓣分3.0,因为它完全颠覆了人们的认知!无为有处有还无。所以,我只是根据公开的报道原文摘录如下:
市警署调查发现,朱克全注册有多家公司,经营多家酒吧夜店,是宏桐区有名的“夜场大哥”。
貌似合法的公司外衣背后实质是一个涉黑涉恶团伙,做着诸多违法犯罪勾当,开设赌场、放高利贷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,不一而足。
其出狱后的保护伞正是宏桐区的常务副区长以及包裨等人。
朱克全这个名字一经公布,顿时引起轰动。许多宏桐人都有印象,10年前就有个朱克全,犯下多起性质恶劣的大案,当年已经被判处死刑。这是不是同一个朱克全呢?
宏桐警署刑事犯罪侦查支队一级警长说:应该是死刑已经执行的,怎么他没死啊?有这样一个概念,诧异,非常诧异。
这个朱克全正是10年前的那个朱克全。他是如何离奇“复活”的,是否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?
政法机关对朱克全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展开调查的同时,纪检监察机关也成立专案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,深挖背后的“保护伞”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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